廣東四為律師事務所(原曾用名:深圳市經緯律師事務所、廣東深義律師事務所,下稱四為律師所),成立于一九八四年,是深圳市寶安區成立最早的律師事務所。該所曾系隸屬于寶安區司法局的國資所,二OO一年一月轉為合伙制律師事務所—廣東深義律師事務所,于二O一七年更名為:廣東四為律師事務所,并搬遷至深圳前海地區,辦公面積約500平方米。 四為律師所是一所較有實力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,現有執業律師三十多名,均為法律本科以上學歷,擁有深厚的法律理論素養。二名高級職稱律師,從業二十多年。一半以上律師具有十年以上的執業經歷,部分律師在政府或司法機關任職;部分律師具有會計師、稅務師資格。全所律師具有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和辦案經驗。本所擁有懂企業管理,精通稅務、財會、外語的專業法律服務團隊,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,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,取得良好業績,長期擔任數百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,深受客戶信賴。 成立至今,已走過二十年的歷程。全所律師為我國的法制完善、社會發展、經濟建設等方面,作出了努力。 四為律師所律師在執業時,不但注重“法律至上、客戶至上”,而且注重“社會信譽、職業形象”,還與社會各界和境內外知名律師所建立了廣泛的聯系,擁有良好的辦事綜合能力和效率,深得廣大當事人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好評,是所有商業客戶出類拔萃的合作伙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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